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和业务督导,切实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保障广大幼儿的身心健康。2019年6月10日起,县卫生健康局联合县教育和科技局、县妇幼保健院开展2019年全县托幼机构卫生评价及综合督导检查。
本次督导时间从6月10日至6月21日,通过与托幼机构负责人、老师、保育员访谈,查阅相关资料,并实地了解等方式,充分了解了儿童检查、环境卫生、安全设施等情况。同时,督导组还对教室、保健室、寝室、卫生间、食堂、户外活动场所的卫生保健、传染病管理、食堂管理等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所进行卫生评价。针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指导整改。同时,要求各托幼机构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及《幼儿园十项卫生保健制度》相关规定执行,做好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避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托幼机构内发生;严格落实好儿童入园体检和托幼机构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查,避免传染病在托幼机构内爆发流行,以保障在园儿童的健康。
此次托幼机构督导和卫生评价的开展,向托幼机构全面宣传了卫生保健的重要性,强化保教人员的卫生健康意识,促进托幼机构加强卫生保健工作管理;对建立健全托幼机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全县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以及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