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赫章县珠市乡热心群众周某在珠市派出所民警的见证下一同放生不久前救助的一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骨顶鸡。
10月9日,珠市乡热心群众周某在兴山村水淹坝捡拾了一只鸟,当时这只鸟已经受伤,由于担心这只鸟会死,周某便把这只鸟抱回家照料。回到家后觉得不对劲,怀疑这只鸟是国家保护动物,便立即向派出所汇报了。
得知情况后,珠市派出所第一时间赶到兴山村与周某取得联系,经鉴定,周某捡拾的这只鸟系国家保护动物骨顶鸡,但当时骨顶鸡受伤了,不具备放生条件。后经周某一段时间的精心喂养,骨顶鸡羽翼渐丰,已符合野外放生条件。
10月18日,珠市派出所和周某按照骨顶鸡的生活习性,在珠市乡寻找到一处合适的地点,将这只骨顶鸡安全放生。当放生人员松手的一瞬间,骨顶鸡敏捷地跃入山林中,又重新回到了大自然的怀抱中。
据悉,骨顶鸡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 2013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v 3.1——低危(LC)。现在种群恢复正常,属于国家三有(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价值的、科研价值的)保护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