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1号、4号、5号及6号通告,多个批次不合格化妆品信息,2019年3月以来,赫章县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专项整治。
执法人员对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进销货台账情况,并对票据保留不完备的化妆品经营单位、美容美发店进行了指导,要求其在进货时索要供货方资质及进货票据、检验报告等,并做好进销货台账,确保化妆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让消费者用得放心、“美”得安心。
此次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车辆25台次,执法人员83人次,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137家,检查中未发现通告所列多个批次不合格化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