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威宁扎实推进全县城乡低保提标工作,促进城乡低保对象认定更精准,确保“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动态管理、应退则退”,有力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愁。
严格执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4080元/年,城低保标准提高到7080元/年。通过年度核查提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年人均补差水平由2018年的2193.96元提高至2019年的2865.10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补差水平2018年的325.94元提高至2019年的365.67元。农低保新增纳入符合保障条件对象5861户16490人,减少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5765户17456人。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42000余户12万余人,城镇低保新增纳入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155户508人,减少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136户318人,共有城市低保对象近2000户接近4000人。
强化低保专项治理,狠抓整改落实。对城乡低保中的“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及低保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提高低保工作的公开化、公正率、透明度,确保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同时,加大相关数据对原保对象进行排查、清退。通过专项治理,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与农村低保重合数提升到65.68%。排查违规多领低保金4079元,已追回4079元。
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社会救助后续工作。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迁入后社会救助工作和低保户转移对接及新申请工作。截至2019年11月份,已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农低保转城低保和新申请纳入城低对象1883户755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