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
毕节市织金古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在织金县平远古镇举行。发布会宣读了《
毕节市织金古城保护条例公告》,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背景、过程等相关情况,并就《条例》中确定的古城保护对象、古城规划管理方面的具体保护措施、古城所在地属地管理职责等有关内容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
织金古城在1991年被列为
贵州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山清水秀,历史悠久,人文厚重,文物古迹众多。据查,县内现保存有文物古迹74处,其中以财神庙为首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达25处。然而,由于历史原因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古城受损严重、基础设施不配套、文物权属争议较多、管理体制机制不顺等问题日益突出。因此,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将织金古城保护立法纳入2019年立法计划,用法治方式促进织金县域
经济和全域旅游发展。
2019年9月27日,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了该《条例》,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七章四十一条,分为总则、规划与建设、保护内容与措施、传承与利用、监督与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条例》注重“四个突出”:突出文化保护、突出地方特色、突出问题导向、突出精细管用。在重点内容上,《条例》主要从五个方面进行了规范:明确责任主体,理顺管理体制;突出规划引领,规范建设行为;坚持整体保护,突出重点文物;传承历史文化,鼓励活化利用;强化监管责任,提高管理水平。
《条例》中规定,古城的保护和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保护优先、合理利用、统一管理,保持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文化延续性的立法原则和保护理念,并将织金独有的贯城河、双堰塘、鱼山等山水河湖;财神庙、文昌阁、东山寺、南门塔等庙阁寺塔;廻龙潭、四方井、月华桥等潭泉井桥;谌家大院、邓家大院等传统名居以及宫保鸡丁、织金水八碗、砂陶、文琴戏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主要保护对象。
《条例》的正式发布与施行,标志着地方立法加强保护、规范开发、推动发展,推动织金古城从法治层面消除制约保护和开发的壁垒和障碍;标志着织金古城依法治县迈上了新台阶、依法兴旅进入了新阶段,为织金全力抢抓创建全国全域旅游示范区奠定了坚实的法规和制度基础。
接下来,织金县将坚持“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尊重自然、永续利用”的原则,着力将织金打造成饱含历史遗韵、山水风光秀丽、充满地方特色的精品旅游产业聚集地,全力推进织金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按时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好乡村振兴战略有序衔接,奋力谱写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的织金篇章。(见习记者 聂 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