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悉该疫情舆情事件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罗斌同志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网安大队联合医院同步开展调查。经查,2020 年 1 月 30 日 12 时许,刘某某(男,某医院见习医生)私自拍摄袁某某 CT 检查指引单图片后发布在 " 我们家 " 微信群中,后被该群成员转发扩散,并被网民发布到新浪微博,导致袁某某隐私被严重侵犯。刘某某见到事件发酵的严重性,主动向公安机关坦白其泄露病人袁某某病历的事实。
鉴于刘某某具体坦白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第(六)项之规定,天柱县公安局依法对刘某某处于行政拘留 7 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