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州医保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省、州《关于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相关要求,抓住用好国庆节重要时间节点,进一步简化办理流程,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精细的服务,切实提高广大参保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集中推出惠民利民的政策措施,让广大参保群众切身感受到实践活动效果。州医保局以更加有力的举措切实解决参保群众身边“急难愁盼”问题,有效推动我州医保系统“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9月1日,州医保局 州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
黔东南州税务局联合行文印发关于《调整
黔东南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调整转诊转院政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全州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不需办理转诊转院手续,按医疗机构级别予以报销。9月30日,州医保局印发关于《黔东南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转诊转院暂行规定》的通知,规定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州内转诊转院的,不需办理转诊转院备案手续,直接享受对应级别医疗机构的正常报销待遇。相关政策均从2021年8月1日起执行。
政策调整后,黔东南州实现了城乡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州内转诊转院的政策统一,切实有效解决了参保群众看病就医“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给全州参保群众看病就医带了更加便捷及实惠。确保了医保经办更加便捷,医保服务更具温度。打通了便民医保服务参保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切实将医疗保障便民服务落实落细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