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进一步推进《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镇远县成立了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邦彪、县人大环保委主任委员骆绍勇、县投资促进局党组书记胡勇;县投促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镇远分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工作组,开展了《条例》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工作组先后深入贵州青酒酒厂有限公司、贵州冠坤电子有限公司、贵州妩阳红食品有限公司、贵州富巢置业有限公司等企业了解企业在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供电、供水、获得信贷、合同兑现、以及在生产经营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了解各部门在服务企业中是否宣传惠企纾困政策、是否严格遵守《条例》。同时,为企业谋划解决困难的渠道,鼓励企业积极应对困难,提醒企业注意节约生产建设成本、注意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合理扩大生产经营规模。
在充分收集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后,执法检查工作组先后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县供电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税务局等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各部门汇报贯彻落实《条例》情况,2022年以来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执法检查工作组要求,各部门要认真对照《条例》,逐条对应自己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加以贯彻落实;各营商环境指标牵头部门要认真对照总结历年来营商环境评估要求,会同相关责任部门补齐短板弱项,切实做到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各部门要强化企业服务,倾听企业诉求,落实承诺兑现;各要素保障部门要强化要素保障,尤其是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的供电、供水部门,要主动作为、千方百计保障供电、供水的稳定性,切实提升企业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自2022年1月1日《条例》实施以来,我县组织各部门集中学习《条例》4次,各部门有针对性的对《条例》进行了学习,条例知晓率较高。镇远县将用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扎实的举措,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杨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