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黄贵同志任职的通知
雷府任〔202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龙头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黄贵同志正式任雷山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挂职时间1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雷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张海燕同志任职的通知
雷府任〔202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龙头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张海燕同志任雷山县教育和科技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雷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袁冲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雷府任〔2023〕3号
贵州省雷山县泓森木业有限公司、贵州省雷山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兴雷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县人民政府决定:
建议袁冲同志任贵州省雷山县泓森木业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长(参照县委管理的正科长级领导干部管理,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贵州兴雷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建议于宇同志任贵州省雷山县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参照县委管理的副科长级领导干部管理,试用期一年)。
以上人员职务调整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