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秉县人民政府
关于周廷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决定:
周廷军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正乡长级督查专员,不再担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洋同志任县项目建设和服务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副乡长级,试用期一年);
肖俊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挂职);
潘胜华同志任县教育和科技局副局长(挂职);
潘定成同志任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副乡长级,试用期一年);
龙先进同志不再担任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永洪同志正式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龙俊志同志正式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杨丽金同志正式任施秉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鸿琴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兼职);
刘卓泽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郝稳同志不再担任县生态移民局局长职务。
县人民政府同意:
推荐李立雪同志为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列为副乡长级干部管理),建议不再担任县福民农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建议吴超同志不再担任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推荐徐今杰同志为县福民农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列为正乡长级干部管理),建议不再担任县秉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推荐唐荣江同志为县福民农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列为副乡长级干部管理,试用期一年);
建议王文喜同志不再担任县杉木河旅游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推荐罗群帮同志为县金园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列为副乡长级干部管理),建议不再担任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推荐吴磊同志为县金园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列为副乡长级干部管理,试用期一年);
建议刘正通同志不再担任县杉木河旅游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以上人员职务调整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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