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坚持“爱才惜才,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工作理念,以了“六个一”活动为载体,实施了优秀人才“暖心工程”,为各类专家和优秀人才提供良好的干事创业坏境,使其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2016年人才公寓入住分配会
建立“一对一”联系长效机制。出台《瓮安县四家班子领导联系优秀人才制度》,由县四家班子主要领导与16名优秀人才“结对联亲”。在两年的联系期内,县级领导干部在思想、学习、生活、工作上全程“一对一”联系帮扶,双方互动联系原则上1年不少于2次,确保及时了解关怀优秀人才的工作生活情况。
开展“面对面”走访慰问活动。县级领导每年至少“面对面”走访慰问联系优秀人才1次,深入了解优秀人才工作学习情况,听取优秀人才意见建议,激励优秀人才继续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同时将优秀人才反馈问题归档,实行跟踪问效,由县级领导干部、县人才办、各县直部门“三体合力”及时解决。
瓮安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陈刚(右)慰问况月怀(左)
瓮安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喻正斌(右)慰问县管专家兰泽军(左)
召开一次优秀人才座谈会。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年初组织召开一次优秀人才座谈会,主要了解上一年度优秀人才及各专家开展活动、课题研究情况及工作中的困难,对下一年的工作打算、工作重点和课题研究方向等,进一步听取优秀人才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商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计。
发放一次高层次人才补贴。为充分调动高层次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激发优秀人才干事创业的热情,瓮安县每年开展一次高层次人才补贴申报发放工作,对县域内省管专家、州管专家、副高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高级技师等各类优秀人才进行补贴发放,保障优秀人才的工作生活。2011年以来共发放补贴355.09万元,近千名优秀人才享受该项待遇。
瓮安县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察看装修好县人才公寓
落实一批优秀人才住房保障。为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来瓮就业创业,解决外来人才的后顾之忧,瓮安县修建人才公寓176套,并出台《瓮安县人才公寓管理办法(暂行)》,对人才公寓的申请、管理、使用进行详细规定,让引进的优秀人才留得下。目前已安排96名优秀人才入住。
瓮安县人才公寓
鼓励一批优秀职工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为大力实施“科教兴县、人才强县”战略,鼓励引导在职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不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出台了《瓮安县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以上学历学位实施办法(暂行)》。2016年10月以来,全县在职攻读博士3人,在职攻读研究生17人,发放学费补助10余万元。
(编辑:李雨艳 审核编辑:邹骐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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