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朱俊洁 报道)11月30日,独山县百泉派出所接市民举报,城区内的小上海楼盘建设工地上有人燃放烟花爆竹,致使工地周边弥漫大量烟气,严重影响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和社会公共安全。接报后,公安民警和城管工作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调查,并将当事人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询问。
经民警调查,当日小上海二期工程开工,项目施工方贵州渔家建筑劳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员工为烘托气氛,购买了烟花爆竹在工地内进行燃放,而该工地位于独山县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其行为违反了独山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公安民警和城管工作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严厉地批评和教育,同时对其违规行为作出了罚款4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今天工地开工,我们抱着侥幸心理在工地开工仪式上燃放烟花爆竹,违反了相关的管理条例,是我们错了,我们接受批评和处罚;同时,一定吸取教训,今后决不再犯,也希望大家引以为戒,自觉遵守规章制度。”该工程工作人员黄俊说。
在此特别提醒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和独山县城市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树立文明行为举止和安全意识,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共同维护好独山城市和环境卫生形象。
在工地燃放的烟花爆竹垃圾 部门调查情况 相关人员接受批评教育 项目方接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