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罗甸县龙坪镇巾帼服务队成功调处了一起婚姻无效、父母对孩子抚养权的纠纷。
龙坪镇八木村的杨某与刘某某于2008年1月4日登记结婚,2017年8月21日离婚,法院对其子女抚养及债权债务问题进行判决,判决两名子女由父亲杨某进行抚养。母亲刘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直至杨某学年满十八周岁止。由于杨某常年外出务工,不履行抚养义务,两名孩子都由刘某照顾,今年春季开学以来,刘某也不履行抚养义务,2018年3月以来,两子女一直辍学在八木村奶奶家。
得知消息后,3月19日上午,龙坪镇巾帼服务队工作对杨某和刘某某的孩子抚养权、房屋分配等事宜进行协商调解。调解现场,双方因抚养问题及财产等方面进行了激烈争吵,工作队队长杨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工作人员苦口婆心的劝说下,杨某和刘某某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这起抚养权纠纷案圆满画上了句号。
调解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