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得到吗?”
“听得到。”
“报告审判长,开庭准备工作完毕,可以开庭。”
“好的,我们现在开庭。”
2月12日上午,伴随着法槌落下发出“砰”的一声,黔南布依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审判法庭开庭审理一起民事纠纷案件,为避免人员聚集,在征询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此次审理通过互联网庭审平台进行。本该坐着原告与被告的席位空空如也,就连旁听席也是空无一人,这是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黔南州首次采用网络“隔空”开庭审理案件,开启网上庭审模式。
庭审现场,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在法官和书记员的电脑桌面清晰显示,书记员通过视频连线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后,庭审开始。
2月2日,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涉诉信访工作的通告》,结合黔南法院实际,发布《黔南州两级法院疫情期间当事人或来访群众指定接待地点一览表》的通告,将疫情期间黔南州两级法院诉讼服务和涉诉信访工作有关事项告知群众,引导到法院立案的群众通过“贵州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或邮寄等方式提交申请材料;拟到法院信访的请采取网上信访、邮寄信访材料等方式进行;查询咨询等相关事项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联系办理。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为切实降低疫情对人民群众行使诉讼权利的影响,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依托移动微法院、互联网诉讼服务平台、互联网庭审平台开展立案、质证、调解、送达、信访等工作,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网上诉讼的方式处理纠纷,保障当事人足不出户参与诉讼,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出行和聚集,维护了诉讼参与人、来访群众、法院干警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跨越空间和距离,实现了审判执行工作和疫情防控两不误。
“我们今天利用网络远程开庭,因为涉及到当事人不便于到法庭参加开庭,所以今天我们利用了网络科技进行开庭审理工作。”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刘国红介绍,通过利用网络科技平台进行网上庭审,既能积极配合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又能切实有效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已经以网络开庭的方式审结了23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