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23时15分许,长顺县公安交管局接110指挥中心转警,称在城南供电所路段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受伤。当民警赶到事发路段时,伤者已被送往医院救治,留在现场的只有肇事司机和伤者家属。
现场调查中,肇事司机李某称事发当时他的车距离伤者大约有十多米远,并且车速也不快。“他是慢跑冲过来的,对向车道的远光灯又晃得我看不清,急踩刹车还是撞上了。”李某承认自己喝了2瓶啤酒。
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21mg/100ml,李某涉嫌醉酒驾驶。民警随即将李某带至县医院进行血样抽取。
据了解,李某是兴义人。17号夜里,他和好友到威远一家餐馆与朋友聚餐,席间禁不住劝喝了一瓶小郎酒。当晚酒局结束时已经差不多是深夜11点,想着这个时段路上人车稀少,李某不顾劝阻执意载着好友驾车上了路。
当车辆行至城区主干道城南供电所路段时,已经酒劲上头、口齿不清的两人还在为属鸡还是属狗而争执不休,谈笑间根本未注意前方路况,等好友惊呼“有人!有人!”时,车辆已经狠狠地撞上了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