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组织建设好。平塘县按照有经营管理机制、有规范档案资料“两有”标准,推进“村社合一”集体经济组织示范创建。各“村社合一”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点,做到有章程、资产管理、财务管理、收益分配、监督、经营管理等机制,有“村社合一”集体经济组织机构设立、宣传动员、建章立制、清产核资、成员确认、折股量化、公示公告、登记注册、股权发放、权益分配等资料,各类资料规范收集、整理、归档。
班子队伍引领好。在示范点创建过程中,各“村社合一”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监事会班子健全,理事会、监事会分工明确、工作协调、运行高效。理事会班子团结协作,务实高效,战斗力、凝聚力强,工作思路清晰,作用发挥好,带领“村社合一”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好,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督机制执行好。
机制规范运行好。在示范点创建过程中,各“村社合一”集体经济组织规章制度健全,章程落实到位,议事规则、决策程序规范,理事会、监事会组织机构协调运转好,职责落实好,股东代表大会、理事会议、监事会议执行好,集体资产年度公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收益分配机制执行好。
创新发展示范好。平塘县11个“村社合一”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点按照有一定发展规模或主导产业,亮点突出、创新特色鲜明,有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示范点的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好。涌现出平舟镇京舟村“飞地扶贫”模式,牙舟镇卡罗村“四联合”舞动“三色经济”等,通过示范创建,切实推动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明显提升。
脱贫振兴成效好。各“村社合一”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点,通过示范创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群众能力得到增强,带动全县村级产业发展好、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好,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目前,全县37个村集体经济收入达10万元以上,4个村达50万元以上,3个村达100万以上,切实促进群众增收,巩固脱贫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成效明显。
(平塘县委组织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