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为更好推动县级督医工作开展,明确督医职责,确保督医工作各项任务落实,晴隆县举办督医人员出征仪式。
仪式上,传达了《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 贵州省督医制度(试行)>的 通知》《关于印发<贵州省督医人员暂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黔西南州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县卫健局局长为督医支队授予了督医支队队旗,向督医代表颁发了聘书,并对督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全县督医人员要站在推进全县健康的政治高度,要有较大的使命感、敢于担当,督促好县域内医疗卫生行业推进依法执业和政策落实,不断推进群众对医疗行业的认可度和满意度。一要提高认识整治医疗行业不良行为;二要深入督医制度的学习,履行好各项督医工作职责;三要严肃督医纪律,服从安排和调度。
县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县级督医人员督医工作培训。
据悉,督医人员分别从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医疗卫生机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人员中聘任。督医的职责是对县、乡二级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部署的医疗卫生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医疗卫生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依法执业、依法行医、就医环境、行业作风建设等进行监督;对督医工作中发现和收集到社会或群众反映的医疗卫生热点、难点等问题应及时向本级督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完成本级督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尹廷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