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安龙县公安局特(巡) 警大队与兴隆派出所民警成功扑灭一起山林火灾,维护了辖区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当天16时许,特(巡) 警大队与兴隆派出所民警到安龙县兴隆镇的村寨开展防疫宣传和春耕春管工作时,得知阳方村巧凹组的一个山头发生火灾,火势还在蔓延。随后,民警立即驱车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只见阵阵浓烟,大家一靠近就被呛得泪流满面。民警立即拿上灭火器喷射着火源,使用树枝扑打山火,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努力,成功将山火扑灭。
(岑南希)
责编: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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