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烈士陵园。资料图片,来源:亮点黔西南
近日,兴义市人民检察院根据上级院的部署,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走访兴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兴义市威舍镇人民政府等单位部门,与相关领导、管理人员就红色纪念设施保护工作座谈并进行实地监督。
据悉,兴义市辖区有兴义市烈士陵园,捧乍镇烈士陵园、乌沙镇烈士陵园3处陵园,共有烈士墓141座,长眠着中央红军长征经过黔西南牺牲的四位红军烈士,建国初期解放兴义市牺牲的烈士,滇桂黔边纵游击时期牺牲的游击队员,建国初期土地改革、征粮等工作中牺牲的烈士共175位。此外,还有为征粮工作队在兴义市泥凼镇征粮时牺牲队员而修建的蒋重纪念设施、为纪念滇桂黔边纵游击时期牺牲的烈士而建的鲁布格烈士碑园、以及曾是红军长征西出贵州最后一站的兴义市威舍镇红军村。2015年,威舍红军村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贵州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市民在兴义市烈士陵园瞻仰红军烈士墓。资料图片,来源:亮点黔西南
英烈的事迹,英烈的精神,已深深融入我们民族的血脉,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爱国主义精神的重要体现,是我们凝聚党心民心的精神支柱,必须永远铭记。维护英烈尊严,检察机关担负着特殊的责任。2018年5月1日起施行《英雄烈士保护法》,建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保护英烈权益的制度,这不仅是履行法定职责,更是履行政治责任。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将通过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职尽责,凝聚英烈保护合力,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维护英烈尊严、弘扬革命精神的良好氛围,使崇尚英雄、学习英雄、传承英雄精神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让英烈荣光永续传扬。
(龙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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