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5日下午,普安法院立案庭庭前审理两个租赁合同案和一个民间借贷案。
在受理穆某诉陈某某民间借贷案、穆某诉陈某某租凭合同纠纷案、周某某诉陈某某租赁合同纠纷案时,考虑到三个案子被告均为同一人陈某某,为了节省审判资源,减轻当事人诉累,立案法官把三个案子均安排在3月5日下午进行庭前调解,其中穆某诉陈某某民间借贷案涉案标的为721200元,穆某诉陈某某租凭合同纠纷案涉案标的为280000元,周某某诉陈某某租赁合同纠纷案涉案标的为179600元,三个案子涉案标的共计1180800元。
立案法官在案件开庭前,积极拓宽调解思路,创新调解方法,通过对被告陈某某晓之以理,只用了一个小时,三个案子当庭调解,促使百余万民事纠纷得以圆满化解,节约了司法资源,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杨福涛 谭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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