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县积极探索派驻监督新模式,通过亮晒权力清单、开列责任清单、建立问题清单、制定追责清单“四个清单”,不断提升派驻监督实效。
亮晒权力清单,压实责任层级。制定和完善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规则,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性质、职责、权限、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明确派驻机构的职责定位和协调、督促、检查、指导等职能。制定《德江县纪委县监委班子成员、内设部门及派驻纪检监察组岗位履职要点和底线清单》,明确政治建设、业务工作、自身建设等7项职责要点,列出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等9条底线清单。
开列责任清单,分解责任事项。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量身打造“履职清单”,紧扣派驻监督常规工作,明确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职能、目标任务和监督方式,突出政治监督、巡视巡察整改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等内容。明确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每月要开展工作作风的暗访和服务对象回访的次数,每半年要对被监督单位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开展检查,每年抽查被监督单位实施或监管的项目等具体任务。
建立问题清单,督促责任落实。建立问题督查清单,制定党委(党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事先报告表,要求督促被监督部门在研究审议“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时,提前填写书面告知;制定派驻机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执行情况督查表,对会议研究事项与实际过程的一致性、真实性,以及对派驻机构所提的意见建议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形成会前研判、会中参与、会后监督的“闭环”监督模式。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定期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汇总登记,推动各项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制定追责清单,保障责任执行。对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情况进行调研式考评,考评主要包括派驻监督职责履行、信访目标管理、线索处置、案件查办、自身建设等方面内容,为确保“画像”精准,评价科学,还结合工作实际设计考评指标。也注重动态式考评,定期对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将落实情况量化细化,实行季度通报,将落实实效作为年终工作考核及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落实不力、考核靠后的派出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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