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德江县坚持把平安德江、法治德江的各项民生工程抓细抓实,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了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
实行“三重交办”,切实开展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对在县域重大风险4次大排查中,排查出来的94个风险点,经工作专班梳理甄别,均实行“三重交办”(交办给专班牵头领导、交办给化解单位牵头领导、交办给化解责任人),落实牵头领导、牵头部门、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化解措施,化解时限,确保了所有风险点来有影、去有踪,有人管、有人抓、有人解,工作能落地,问责能到人。
实行日调度、周报告,扎实开展脱贫攻坚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建立了县法治扶贫工作群,把法治扶贫专班人员、各乡(镇、街道)政法委书记、综治专职副主任、派出所长、司法所长及片区法庭庭长邀请进群,对各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开展法治扶贫情况实行日调度,周通报。同时,建立了乡村两级矛盾纠纷排查、登记、销号台账,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对重大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集中力量调处。重点实行“三包调处”,即:重大复杂纠纷问题,由乡镇包村领导包调处;一般纠纷问题由攻坚队长、驻村第一书记包调处;简单矛盾纠纷由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包调处。确保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问题不拖延。
实行排查研判,针对性地加强矛盾纠纷化解。要求各乡(镇、街道)及村(社区)采取日常排查、定期排查、专项排查和特殊防护期排查的方式,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针对重大活动、重大节庆日和特殊事项,组织大规模集中排查。建立矛盾纠纷、不安定因素排查台账,逐案登记、逐案研判、逐案化解。对于一般性矛盾纠纷或治安案件,由村(社区)或“两所一办”组织化解,这在很大程序上减轻了乡(镇、街道)化解矛盾纠纷的压力;对于重大矛盾纠纷,严格实行“一分析三报告”,由当地党委政府组织力量化解,将矛盾化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对于“死亡案”“骨头案”“钉子案”,报送县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攻坚化解。同时,实行领导包案制,对涉及多个部门或久调未决的疑难纠纷,实行“七个一”包案化解机制,明确党政主要领导为包案领导,一个领导,一个班子、形成合力,共同协调处理。
实行督办督查,强化重大矛盾纠份化解。县委政法委根据每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情况,多次组织力量深入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部门、重点行业对阶段性工作开展督查督办,寻找原因,解决困难,提出整改措施,并实行跟踪回访,对处置不合理或群众不满意的,限期调处并做好思想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对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不细、推进不力、推诿扯皮、敷衍了事,导致问题不能解决,小问题引发大矛盾的,进行责任倒查、追责问责。(德江县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