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对商贸流通行业带来的不利影响,推动全市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上规提质,鼓励全市商贸单位做大做强,引导达到限额以上标准的优质商贸流通企业上规入统,日前,我市引发《铜仁市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培育扶持奖励管理办法》,明确了一系列培育扶持奖励措施。
《办法》扶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主要为纳入铜仁市限额以上入库统计的商贸单位,分为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经营单位,扶持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支持。
《办法》规定,将支持引进国内外知名大型连锁零售企业入驻铜仁,加大大卖场、大超市、专业市场、商业街区等业态的引进和建设力度。对在铜仁落地经营的企业,凡稳定经营1年以上,年营业额超1亿元,年纳税超过300万元以上,成功入库后给予一次性100万元扶持资金。
鼓励商业限额以上企业做大做强。对全市已纳入限额以上统计,且认真履行统计义务,按时报送相关统计报表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四大行业的商业企业,每年共奖励30户经济效益好、社会效益优、财税贡献较大的企业。其中批发业每年奖励5户,每户给予10万元奖励;零售业每年奖励15户,每户给予10万元奖励;住宿业每年奖励5户,每户给予10万元奖励;餐饮业每年奖励企业5户,每户给予10万元奖励。
鼓励商业企业积极“入库”。对新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商贸流通企业,正常报送相关数据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鼓励统一管理的综合市场、商贸城、购物中心成立统一核算的直营连锁商贸法人企业,成功“入库”且正常报送相关数据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凡大个体成功“入库”且正常报送相关数据6个月以上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
在相关统计工作方面,对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网上直报工作,统计报表报送率、及时率、准确率和基础性工作等方面达到商务、统计、文体广电旅游部门规定要求的限额以上商贸单位的统计员,每季度给予900元的工作奖励。对工作配合度差,达不到要求的,不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