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玉屏警方与热心群众成功救助一跳河轻生女子。
当日20时许,玉屏警方接群众报警称:辖区北门廊桥处有一女子跳河轻生,请求出警。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携带救助装备驱车赶往现场。
由于夜晚光线较暗,落水地点水流湍急,女子落水后很快不见踪影。现场,民警分两组行动:一组沿河边寻找,一组与现场热心群众划船到落水点周边进行搜寻,同时玉屏公安局指挥室及时查看事发周边的监控,寻找落水女子的具体行踪。
在大家的努力下,民警终于在北门廊桥下往风情园方向约二百米处发现了正在水中挣扎的女子。在警民同心协力下,该女子被成功救上岸,并送医院进行治疗。经检查,该女子身体情况平稳,暂无生命危险。
经了解:女子名叫朱某(25岁,玉屏侗族自治县大龙街道人),3月18日下午因与父母发生口角,便独自坐车来到玉屏北门廊桥处散心,一时想不开,继而跳河轻生。事后,经民警细心劝解和开导,朱某表示将不再轻生。(胥娱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