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都市都市新闻记者从息烽县有关部门获悉,息烽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月10日发出通告,从2月12日起,息烽县县内交通实行防疫通行证制度。
实施时间从2020年2月12日0:00起执行,实施区域为息烽县域内。
对县内运送防疫物资,运送蔬菜、粮食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车辆,县内民营物流企业运输车辆;邮政、通讯、燃气、供水、供油、供电、环卫、市政、银行押运、殡葬、道路清障、抢修等专用车辆;村(居)、村组防疫管控点应急服务车;机关事业单位组织的运输疫情防护物资、应急救灾物资的进出城车辆以及工程抢险车、应急指挥车、新闻采访车等应急车辆,发放紫色通行证。
防疫期间机关事业单位长距离上下班的防疫工作人员用车,发放蓝色通行证。
县外来息公务用车、民生物资、公共服务、企业物流等通行车辆,由首卡防疫点发放当日红色通行证(限当日有效),确保当日当车畅通。
私人机动车除持有县防疫通行证的车辆外,其余机动车一律暂停行驶,避免因人员流动造成病毒传染风险。
本通告实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都市新闻记者 贾华
编辑 肖阳
校对 黄盈莹
编审 钟俊怡 周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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