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今年6月初,6名在惠水县摆金镇务工的沿河籍工人跟随王某在摆金镇做都安高速房建3标工程的内架架设等工作,工程完工后,因王某承包工程亏损,结账后仍有部分民工工资不能及时完全支付,为此,经协商王某同意于7月3日付清剩余工资,并出具欠条一张为凭证,但付款日期到之后,王某并未按照约定时间付款,为此6名民工手持欠条到摆金法庭要求立案,请求法庭帮助其讨回劳务工资。
在了解纠纷发生经过后,摆金法庭的干警运用“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及时将该纠纷委托摆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到人民法庭进行诉前调解,因被告在贵阳不能亲自前来法庭,在法庭干警和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被告同意添加微信进行远程调解,承诺在月底一次性支付6位民工剩余工资,并同意通过微信的方式向人民法庭申请司法确认,在完善相关远程申请手续后,摆金法庭向双方出具了司法确认的裁定书,从当事人进入法庭到离开法庭,总共花了不到三个小时的时间,这起纠纷就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