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2月19日电 (王庆凯)中国农业农村部19日表示,暂停执行关于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的选址距离规定。
此举是为优化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工作,促进生猪等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
农业农村部表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发证机关要组织开展兴办上述所列场所选址风险评估,依据场所周边的天然屏障、人工屏障、行政区划、饲养环境、动物分布等情况,以及动物疫病的发生、流行状况等因素实施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认选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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