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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加强校园周边监管 城区中小学校门100米内不得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

时间:2021-01-23 00:55阅读:

  10月14日,华商报记者从陕西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为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陕西省市场监管局联合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住建厅出台《陕西省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十条措施》(简称《措施》),共同护航学生们“舌尖上的安全”。

  这十条《措施》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从严规范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行为,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根据风险评级和信用等级,确定监管频次,规范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二是加强校园周边流动摊贩管理,设区的市城区中、小学校门外道路两侧100米范围内、县(市)城区中、小学校校门外道路两侧50米范围内不得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

  三是推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承诺制度,引导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食品生产小作坊、餐饮服务提供者、小饭桌经营者)自我承诺、履行承诺,并在经营场所予以公示。

  四是加大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培训,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员、从业人员分别每年应进行不少于40个学时、20个学时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职业道德培训学习。

  五是实施校园周边食品经营网格化监管,建立健全中、小学校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管信息档案,通过监管信息二维码等形式实现电子网格化监管。

  六是强化校园周边食品抽检,根据风险情况确定抽检重点品种和检验项目,实现年度校园抽检(含快检)全覆盖,加大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随机监督抽检力度。

  七是实施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信息通报制度,突出开学、节假日返校等重要时间节点,每半年至少公示一次公示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检查、抽检、处罚以及取得资质的小饭桌经营者等信息。

  八是实施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吹哨人”制度,邀请热心家长、老师、媒体记者、志愿者等利用“随手拍”等记录方式,对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监督和举报。

  九是推行高盐高糖高脂食品风险警示制度,引导校园周边经营者不卖或者少卖高盐、高糖、高脂食品及碳酸饮料等含糖饮料,并在销售区设置警示标示。

  十是建立食品安全进校园进课堂活动,每学期每所学校(含托幼机构)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进课堂活动不少于一次,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增强孩子们的辨识能力。

  华商报记者 李婧 通讯员 张伟峰 汪晶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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