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一名男子因酒后驾驶车辆曾被交警逮个正着,时隔一年,该男子又因酒后驾驶被行拘。
1月26日晚,黔南高速三大队三中队民警在余安高速平塘东收费站开展路面查缉行动。22时许,执勤民警发现一辆正在等候缴费的车辆突然掉头,往高速公路上逆行,该车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执勤民警立即驾车查看情况。
驾驶员酒精检测为57mg/100ml
当民警到高速公路主道时该车已经不见踪影,随后民警扩大搜索范围,并通知相邻的交警中队进行协查,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寻找,并调取高速公路的监控排查发现,该车藏在余安高速平塘服务区内,最终民警服务区内将该车查获,且驾驶员身上有酒气,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酒精含量为57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核查,该车驾驶员杨某,家住平塘县通州镇,在2020年因违反实习期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这次被交警查获属无证驾驶。而且属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员将面临行政拘留、罚款、2年内禁止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吴文珑
编辑 钟齐
编审 李中迪 刘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