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梁先生与朱某协议离婚,朱某离开时只带走了一部常用的手机。该手机能够登录梁先生小店的客服微信,同时也绑定了银行卡,开通了小额免密支付,而且小店的客人有时会将钱转账到客服微信或银行卡上。
据朱某交代,离婚后,因为自己没有生活来源,于是用梁先生的银行卡和微信零钱,在网上购买一些儿童玩具、衣服等物品再拿出去摆摊赚钱。统计得知,朱某一共用银行卡支付6173元,用微信零钱支付39647元。
目前,朱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来源:“佛山市公安局”微信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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