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晚,西安交警莲湖大队在查酒驾的过程中,一女子经呼气式检测仪检测为酒后驾车,但该女子坚称自己没有喝酒。随后民警带她进行抽血检测,经测血液中酒精含量确实为零。
据该女子介绍,她当晚开车去接男朋友,男朋友当晚喝了酒,在上车前亲了女子,可能亲的时间比较长,造成其口腔内酒精含量超标。对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依据法律法规,通常以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和抽血检测的数值为衡量标准,每百毫升血液内酒精含量超过20毫克为饮酒驾驶机动车,超过80毫克为醉酒驾驶机动车。
华商报记者 张成龙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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