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修订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浙江靖霖(济南)律师事务所对新旧条文进行了整理,以方便大家研究查阅。
据悉,上述新规定将于2022年5月15日施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公通字〔2010〕23号)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补充规定》(公通字〔2011〕47号)也将同时废止。
整理人:王景霞 浙江靖霖(济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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