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播州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现应收尽收,圆满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征收目标任务。4月24日上午,区税务局、区残联联合召开了播州区用人单位年审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座谈会。区税务局副局长艾勇、区残联副理事长赵福灿及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上,赵福灿对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情况进行了简要说明。双方就在征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进行了磋商,并达成了共识。一是要建立监管机制。区残联、区税务局要密切配合,要对各用人单位在征期向税务部门申报的数据进行分析比对,要对疑似虚报瞒报的用人单位进行核查,协调解决好应收尽收问题;二是征收期结束后要及时销号。对在系统中未申报、未缴纳的单位,要逐一盘点,该清欠的要清欠,关停并转的用人单位要按规定程序进行及时销号;三是要做好政策宣传。要对残保金征收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广泛宣传,要做好政策辅导,帮助用人单位解疑释惑,积极营造关心支持残疾人就业和自觉缴纳保障金的舆论氛围。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4月30日到播州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残联窗口申请年审的期限结束,若逾期不参加年审的,区残联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从5月1日起,可直接到所辖税务分局申报或缴纳残保金。征收时间为5月1日—15日,9月1日—15日。若逾期不参加申报或缴纳残保金的,区税务机关将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