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排查隐患,全面掌握情况。大队组织各路面中队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深入到辖区每一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进行校车检查的基础上,对其他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排查,详细掌握车型、号牌、使用性质、年审情况、安全性能、车辆违法状况等车辆信息,做到基础台帐健全,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对辖区校车行经路段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对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家长接送学生车辆情况开展全面排查。
二、严格核查资质,仔细梳理问题。全面排查校车及学校车辆驾驶人是否准驾不符、逾期未参加审验、交通违法屡发未处理、违法记分累积超过12分以及交通事故记录等,发现不合格驾驶人立即责令整改。
三、加强隐患整改,落实管理责任。对排查核查发现的问题,大队制定“三必须”原则,即:“排查车辆安全隐患必须落实整改到位才能上路,排查不合格的驾驶人必须坚决予以取缔,排查的路面安全隐患必须尽快联合当地党委政府落实预防设施建设”,对每一项隐患明确跟踪督查的责任民警和责任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
四、严查交通违法,努力消除隐患。大队组织各路面中队在学生上放学时段,采取定点检查、路段巡逻等方式,严查校车、家长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各类严重违法行为。对学生家长使用三轮摩托车、农用拖拉机等非载客汽车集中接送学生的,严格依法取缔,形成高压态势,严防非法集中接送在校学生的行为发生。
五、加强宣传教育,形成良好氛围。大队组织各中队按照辖区属地管理原则,集中对所有校车业主、管理人、驾驶人开展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组织他们学习校车管理相关法规,重申校车驾驶人违法的处罚条规,让每个驾驶人认识到交通违法的违法代价,提醒他们安全文明驾驶。(彭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