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出台专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组织体系及河湖名录及河长设置名单,建立县、乡、村、组全覆盖、江河湖泊全纳入、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河长制组织体系,明确县、乡、村、组、名誉河长及巡查保洁员、民间义务监督员的工作职责。共明确县级双总河(湖)长2名,县级河(湖)长35名,乡级双总河(湖)长50名,乡级河长178名,村级河长181名,名誉河长163名,组河(湖)长432名。河湖巡查保洁员200名。实现每条河流河段和29座小(2)型以上水库都设置县、乡、村、组四级河(湖)长及名誉河(湖)长。
二是强化巡查保洁。按照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就业扶贫工作的指导意》指导意见,落实巡河保洁员200人,已招募签订劳务协议,每名巡河保洁员负责单侧河岸3公里计算,报酬按500元/月/人岗位补贴标准,全县所有河道已全面落实河道巡查保洁员,并正常开展日常巡查保洁工作。
三是推进规划编制。县管9条河流“一河一策”已编制完成并经审批实施;河流划界及岸线利用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正在开展设计单位招标,预计11月底完成招标工作,12月底完成2019年4条河流划界目标考核任务。同时,广泛宣传发动,不断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引导群众自觉参与水生态保护,在电视台、报社开设专栏专刊宣传河长制工作经验典型,拍制专题片,组装宣传车逢赶集天向群众播放宣传录音、发放宣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