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非洲猪瘟,保障生猪产品的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根据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生猪屠宰环节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毕节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紧急组织两个排查组,由中心主任龙冬梅、副主任马惠琴分别带队,于1月6-8日对全市10家生猪屠宰企业开展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情况进行排查和指导。
排查根据要求屠宰企业开展非洲猪瘟自检以来每周对屠宰企业自检调度数据和县级疫控中心抽检情况进行据实排查,除纳雍县两个屠宰企业只达到“批批检”未进行头头采外,其他8个屠宰企业已全面实现“批批检、全覆盖”的总体要求。全市屠宰企业PCR仪器检测实验室经市、县疫控中心多次指导后,大部分企业已进行整改,生物安全防范意识明显增强。屠宰企业自检诊断试剂全部采用农业农村部规定的诊断试剂,非洲猪瘟自检操作程序规范,检测曲线合理,原始记录及检测报告一致。
针对排查过程屠宰企业在自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排查组现场进行反馈,对如何规范开展自检、留样、无害化处理等现场进行指导培训,明确要求屠宰企业进行整改,并要求县级动物疫控中心具体督促指导企业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