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舒某卿于2020年1月23日携妻子和女儿自驾回到湖北赤壁老家,于1月25日自驾返回台江县施洞镇。但1月28日施洞派出所民警开展排查时,舒某卿谎称自己是2019年5月去过湖北赤壁老家,之后并没有去过湖北。
舒某卿在疫情期间“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颁布的命令和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对舒某卿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从疫区来台的人员,要立即主动向所在乡镇(街道)或卫生院如实报告,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健康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