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021年9月7日,下江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劳务纠纷案件, 拖欠了两年之久的劳务纠纷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下一天内得到了解决。
9月7日上午,梁某某、石某某等6人来到下江人民法庭,起诉杨某某,要求被告支付原告梁某某等15人的劳务费、材料款等各项费用共计11.94万元。法官了解到2019年原告梁某某等15人在被告处做工,完工后被告无力支付原告劳务费,于2019年12月写下欠条,承认拖欠梁某某等人的劳务费用,但是被告一直未履行自己的义务,原告无奈之下向法院起诉。
办案法官认为该案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且人数较多,考虑到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较为繁琐,为避免增加当事人诉累,迅速联系了被告杨某某并要求其赶往下江开展诉前调解,法官向双方当事人释明诉前调解的相关规定,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庭当即指派调解专员进行调解,调解专员耐心地向被告释法明理,被告表示对拖欠原告的各项费用表示认可,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杨某某尚欠梁某某等十五人劳务费、材料款等各项费用共计11.94万元,杨某某自愿于2021年9月30日前支付6万元,2021年10月30日前支付5.94万元,当事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后,便向下江法庭提交司法确认书,法庭快速确认了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切实保障当事人的权益。自此,该起拖欠了两年之久的劳务纠纷案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下一天内得到了解决。
诉前调解比诉讼调解更加简便、快捷,既节约了当事人时间,减轻了诉累,同时也免除了当事人的诉讼费负担,既保障和方便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同时又节约了司法资源,有助于提高司法效率,更快更优地实现公平正义。(薛文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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