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凯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办结了一起驾校教练酒后驾驶教练车上路行驶的违法案件,由于教练车的使用性质属于营运车,涉事教练被处以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事情要追溯到7月5日凌晨,凯里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正在辖区开展夜间巡逻。00时07分,当特巡警大队巡逻至凯里市萧山路300米(小地名:九寨路口)处时,发现不远处一辆轿车逆向驶来,特巡警大队巡逻民警果断将其拦截,这才发现是一辆号牌为贵 H2***学的小型轿车(驾校教练车)。当特巡警大队巡逻民警对教练车驾驶员进行盘查询问时,一股浓浓的酒精味扑鼻而来,巡逻民警初步判断该驾驶员有酒驾嫌疑,随即呼叫凯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派警协查。
00时30分许,凯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值班民警赶到现场,立即对贵 H2***学的小型轿车(驾校教练车)驾驶人周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9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经查,驾驶人周某某原来是凯里市某某驾校的一名教练,持有准驾车型为A2的机动车驾驶证。
在证据和结果面前,周某某对自己饮酒后驾驶教练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因驾校教练车属于营运车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罚款5000元、一次性记12分,并处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同时还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也就意味着周某某将丢掉驾校教练员的工作,知道这个结果后,周某某悔恨不已。
目前,该名教练已被依法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