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蒙世家) 1月26日,黔南州全面落实了新增选聘1824名生态护林员,并经当地乡(镇、街道)统一组织培训,现已正式上岗履职。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2017]216号)文件安排,黔南州纳入集中连片喀斯特石漠化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的荔波、三都等9个贫困县需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指标1824名,选聘对象为尚未脱贫且采取其他帮扶措施难以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要求具有劳动能力、适合野外巡护工作,年龄在18-60岁之间的贫困人口,优先选聘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残疾人或退伍军人贫困人口。接到任务后,全州各县(市)积极行动,严格按照《贵州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细则》等办法认真开展了公告、自愿报名、公示、审核、公示、聘用等选聘工作。
据悉,此次新增1824名生态护林员,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万元,所需资金依规由各县人民政府通过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解决。下一步,州林业局还将依规对相关县生态护林员履职和管护报酬发放情况进行督查,确保生态护林员保护森林资源安全,认真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