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胡家美 潘廷鑫) 近日,笔者从荔波县财政局获悉,2018年第一季度该县高龄补贴共核拨资金62.09万元,惠及80岁及以上非财政供养老年人3435人。
为不断提升老年人优待水平和生活质量,进一步推动该县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加大改善民生力度,维护和促进社会稳定,2016年始,荔波县开始给予80岁及以上非财政供养老年人高龄补贴。为确保补贴发放到位,高龄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荔波县财政局多举措做好高龄补贴资金核拨工作。
做足资金预算安排。每年10月,结合该县部门预算工作安排,对其提供的高龄补贴项目预算所需资金相关附件及测算依据进行核实,按照补贴人数及标准安排财政资金预算,2018年预算安排全县高龄补贴资金269.28万元。
严格资金审批程序。根据荔波县委、县政府《关于80岁及以上非财政供养老年人高龄补贴发放实施方案》要求,荔波县财政局严格按照工作职责,荔波县老龄办对各乡镇上报的80岁及以上非财政供养老年人名单核查情况,将符合领取高龄补贴人员信息与该县公安局户籍管理系统进行真实性比对,对存在差异的信息及时反馈该县民政局予以核实完善,便于按时发放高龄补贴资金。截止2018年3月31日仍不满80周岁、90周岁、95周岁、100周岁人员不予发放对应年龄段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