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1日起,我州紧紧围绕降费减负目标,多措并举做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各项工作,如期降低社保费率,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此次社保降费主要包括两个层面,预计今年将为参保单位和个人减负3亿元。
降低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费率。自5月1日起,黔南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为16%。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9%降至16%;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0%降至16%。同时,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自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止,失业保险费率继续按现行规定执行单位0.7%、个人0.3%的缴费比例,工伤保险继续以现行八类行业基准费率为基础下调20%。此项措施2019年预计为参保单位减负2.5亿元。
调整缴费基数口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口径由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调整为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将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保缴费基数,从而减少养老保险费缴纳,减轻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负担,提高其持续参保缴费的积极性。单位职工以及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从2019年1月1日起,以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自主选择作为缴费基数。此项措施2019年预计为参保单位和个人减负0.5亿元。
(李莹 本报记者 高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