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各县(市、区)落实落细属地责任,主动作为,指导、帮助、督促企业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要求企业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防疫情发生,确保员工安心复工,确保生产经营有序进行。
我州分批分次有序推进复产复工,对辖区内的工业企业(项目)进行排查,建立复产复工时间表台账,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对经济影响的轻重程度,组织企业有序复产复工;推进在产企业加大产能释放,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疫情防控、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重要国计民生的“四类企业”继续扩大产能、挖掘潜能、满负荷生产,努力提高医疗生活物资保障服务能力;落实复产复工有关防控措施,复产复工实施审批制,由企业(项目业主)主动向工信局和工业园区提出申请,经现场检查,具备复产复工条件后,书面批准,企业(项目)方可复产复工。复产复工前建立防控机制落实必要物资。要求工业企业(项目业主)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工作机制,做到“六个必须”“一申请”。复产复工后抓好日常防控工作,必须做到“五到位”“四坚持”,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截至2月13日,全州节前正常生产企业已开工136户,其中春节期间坚持生产68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