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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二师兄”屠宰不力 册亨县一行政部门违法败诉 窗口网

时间:2019-11-30 15:21阅读:

           近来“二师兄”有点疯,身价大涨。黔西南州册亨县某局却对“二师兄”屠宰监管不力惹上官司。近日,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食品卫生安全领域的集中管辖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依法判决被告册亨县某局行为违法。  

      此案由兴义市人民法院依法组成七人合议庭,该院长杨再官担任审判长,册亨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胡兴燕作为公益起诉人出庭支持诉讼,册亨县某局主要负责人到庭应诉。

 

      2018年以来,册亨县某局怠于履行对册亨县某生猪屠宰场在生猪屠宰环节、肉食品安全生产检疫环节监督管理职责,导致该屠宰场生产环境受到污染,检验检疫设施达不到要求,肉食品流入市场存在安全隐患。同年9月27日,册亨县检察院将其作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审查,并于同年10月10日向该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要求其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但该局以各种借口和理由拒绝履行。为此,册亨县检察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将册亨县某局告上法庭。

 

      法院经审理查明,册亨县某局怠于履行法定监管职责的行为违法,公益诉讼起诉人所举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当庭作出判决:一,被告册亨县某局怠于履行对册亨县某生猪屠宰场生猪屠宰环节、肉食品安全生产环节检疫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为违法;二,责令被告某局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确保册亨县某生猪屠宰场畜禽屠宰环节肉品卫生安全。

 

       庭审中,审判长就被告册亨县某局法律意识淡薄,未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相关证据和答辩,未履行法定监管责职行为进行了训诫。

       食品安全无小事。被告法定代表人庭后表示,通过诉讼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教训深刻。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是每一名人民公仆的基本职责,我们将吸取深刻教训,加强整改,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舌尖上安全”,服从判决。

 

       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事关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只有有关职能部门真正发挥其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其法定职能,才能更好地满足人民向往美好生活的需求!(吴启剑、唐金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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