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稳妥推进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杠杆”作用,以创业带动并实现就业,共审批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80万元,扶持创业15户,带动就业80人。
二是按照“雁归兴贵”计划,积极引导雁归人员返乡就业创业,2019年1至5月新增“雁归人员”创业就业1694人,“雁归人员”创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75户。
三是抓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深入实施“万名大学生创业计划”,扶持大学生创业12人,带动就业36人。
四是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以服务企业用工需求为重点,收集和发布县内外用工信息,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3360人(其中,就近就地转移就业2322人);以开展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规范化技能培训为重点,完成职业技能培训1869人。
五是抓好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兜底就业服务。扎实做好“零就业”家庭就业服务工作,累计安置贫困家庭、搬迁家庭就业困难人员6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