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下达的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资金是根据《贵州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学生资助推进教育精准扶贫的实施方案》《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由各学校通过“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信息系统”进行受助学生信息比对后,确认在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系统里进行资助。按照教育精准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的标准分学期进行发放。
受助学生必须是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普通高校(不含研究生)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并是我县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同时应具备“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生活俭朴”基本条件。
该县强调,各校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认识到实施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是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发展、坚决打贏扶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和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实施。
该县强调,各校要强化资金管理,确保“应助尽助,精准资助”。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资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资助工作程序,按照省扶贫办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通过资助卡(涉农补贴“一卡通”或“一折通”)一一对应发放到位,一律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扣或扣减资助资金。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不得擅自扣减资助名额补助资金。要建立好资助工作档案,有关资助工作材料按年度(学期)建档备查,积极接受主管单位、审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县教育局要加强督查力度,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对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清算,对挤占挪用资金、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德江县教育局 安祥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