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来,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结合地方实际,采取“1+4”的方式全面推行双语审判,有效提升司法为民服务。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第五人民法庭(长兴法庭)设立为“双语法庭”正式挂牌,其余4个法庭在不挂牌的情况下,同时配备双语员额法官。“双语法庭”对法庭简介、诉讼指南、双语审判庭法庭规则及法律文书均是“苗汉文字”形成;调解长廊摆放带有苗族特色的桌椅以及用于调解纠纷理词、苗歌各种光盘,墙上画有苗族刺绣、生活习俗图案。针对家事审判,审判庭采取“圆桌审判模式”,不设审判台,配置法官、人民陪审员、调解员席,当事人席位不设原告、被告,而以当事人家庭关系设置丈夫妻子、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席位。有效提升双语法庭的作用,特别是在调解家庭纠纷中的作用。截止目前,该县法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3616件,审结3583件,结案率98.27%。其中,双语案件收案1049件,审结1049件,调撤率达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