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上午9点过,玉厂路马车队路段,邓某因驾车没系安全带,驾车行经玉厂路马车队路段时,被执勤的南明交警五中队民警杨建发现拦下。检查中,民警闻到邓某身上有酒味,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9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
邓某开车没系安全带被拦下,交警发现司机邓某满身酒味
经过血检,结果为38.4mg/100ml,与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非常接近。12月18日,民警将血检结果告知邓某。面对血检结果,邓某这次没有再质疑,终于承认了自己当日的酒驾行为。酒后驾车,邓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血检结果证明属于酒驾
谨防隔夜酒
相关数据检测,正常人喝一杯200毫升的啤酒,人体血液中的酒精浓度即可达到 20mg/100ml的酒驾标准。如果喝了3两低度白酒或2瓶啤酒,人体血液中的酒精浓度可达80mg/100ml的醉驾标准。
贵阳交警提醒,每个人身体存在差异,有的人对酒精分解快,有的人慢,但查酒驾不是以什么时间喝的酒为标准,而是以检测值为准。若头晚酒喝多了,次日最好别开车,每个人的体质不同,需当心隔夜酒。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曹源麟 编辑 帅宗林 编审 闵捷 罗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