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信息港 贵州信息港
收藏本站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RSS地图
首页 | 贵阳信息 | 六盘水信息 | 遵义信息 | 铜仁信息 | 毕节信息 | 安顺信息 | 黔东南信息 | 黔南信息 | 黔西南信息 | 综合信息
文章搜索:
当前位置:主页 > 综合信息 >

陕西: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应优先安排社会民生建设用地

时间:2022-12-28 14:40阅读:

9月29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后简称为《办法》)。《办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的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统筹安排建设项目用地。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应当优先安排社会民生建设用地,保障国家和本省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并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农村宅基地作出合理安排。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建设,在当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中安排不少于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比例,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

《办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综合措施,有计划地改造中低产田,维护排灌工程设施,预防和治理耕地土壤流失、污染,防止土地荒漠化、盐渍化。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耕地使用者因地制宜应用秸秆还田、绿肥种植,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深耕深松、轮作休耕等技术,改良土壤,提高耕地质量。

《办法》规定,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的,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土地复垦义务;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土地复垦费,由县级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复垦。复垦费标准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

耕地因人为因素遭到破坏或者因土地开发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需要对破坏程度进行鉴定的,由设区的市自然资源、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组织鉴定。

华商报记者 李新怡 实习生 孙雯雯


来源:-华商报
上一篇:太原市:厚植沃土铸新魂 赋能温养新组织 下一篇:浙江省武义县第五中学:1+1帮学互助的教育实践
本栏随机推荐新闻
·排超联赛3比0力挫河北
·江西南昌:室外景区、
·西安12月25日解除重污
·马克龙:如普京同意谈
·国家疾控局:80岁以上
·第一届中国青少年足球
·陕西发布高温黄色预警
·骑马的抗议者不被允许
·义乌商家接到阿根廷“
·U21联赛第二阶段只待
·“三连降”收尾 国内
·云南:12月24日起限购
·西安出台失业保险新政
·丰安齿轮北交所上市,
·美参议院外委会决议
相关新闻
·农发行延川县支行积极
·注意!明年1月起 坐火
·定了!儿童按年龄可享
·新“铁路客规”明年起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

友情链接
贵阳信息 | 六盘水信息 | 遵义信息 | 铜仁信息 | 毕节信息 | 安顺信息
蜀ICP备12011354号-2 Copyright © 2014-2018 贵州信息港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