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环境保护税法的顺利施行,加强环境保护税的征收管理,我县地税局在前期与环保局对接,就2016年以来我县排污费征收明细、征收方式、管理模式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专题培训会。由政策法规股股长杨再忠同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详细解读,并将省、州、县对该法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要求进行传达贯彻。
培训会上,杨再忠同志就环境保护税法的纳税人、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税收减免、征收管理等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并将开征环境保护税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与干部职工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通过此次专题培训会,使全体干部职工对环境保护税法有了深层次的理解,为该法的顺利施行奠定了良好基础。